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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细节是关键!
 
前沿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企业息息相关,不管是商业用地还是其它方面都涉及到该方面,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细节是关键!

 

 

  案例分析:

  2011年4月11日,原告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公司)与被告赵某、刘某某签订了编号为CNPK-RZ/×××号《融资租赁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合同约定原告向二被告出租ZR160A型旋挖钻机1台,设备总价值2150000元,租赁期限从2011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共36期,每月10日二被告向原告按照《租赁支付表》支付约定的租金。后因被告未能按约支付租金,原告起诉要求两被告支付已到期尚未支付租金2014418.05元(截止到2014年5月10日)及违约金193500元,合计2207918.05元。诉讼中,被告以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其中的条款加重了被告的义务,应属无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据此提交了由被告签字认可的融资租赁风险提示单作为证明其已尽到提示义务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认为:“中联重科公司与被告赵某、刘某某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同时,中联重科公司对于相关风险履行了告知义务,尽到了格式合同制定方的相应责任”,从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查合同时要注意有关格式条款的效力

  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所使用的合同范本属于“格式合同”,当对其中的格式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时,根据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由此可见,一旦发生争议对租赁公司是极为不利的。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公司必须尽到谨慎的提示义务,建议可以采取如下几种做法: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重要、关键性的条款(如违约条款,合同效力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加粗或下划线进行标记;或者将涉及到承租人、担保人义务的重要条款单独列明,要求其承租人、担保人在上述文件中签字确认;或要求承租人、担保人单独出具声明,表示其已经知晓合同中某几项条款的内容,且出租人已对此作出充分解释和说明。

 

 

  融资租赁合同的其它注意细节:

  1)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此款经常会有不填或漏填的陷阱出现。为此,应按规定严格填写租赁财产名称、国别、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总金额。每一项都要填写具体。要特别注意财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财产的标的物,否则,标的物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易出现纠纷。租赁财产的名称要写得具体、清楚、详细。如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租赁,一定要写清楚商标,品种、型号、规格、号码,当发生纠纷或者出租物被偷换、遗失时,能有解决纠纷的依据。对于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一定要规定或注明清楚,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条款中要求出租的数量要准确,质量必须具体,如财产租赁前的实际质量;返还租赁物时必须达到的质量。对某些易变旧或者易磨损的设备,要在合同中约定其磨损的标准。

  2)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约定。

  有的交货、验收签订不具体。应在合同中写清交货地点、时间,分期交货的,还要写清每期交货数和具体期日。应写清验收时间、方法和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

  3)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和方式。

  租金金额一般由购买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成本、租赁利息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的其他费用构成。合同中要明确手续费、保险费、运费等费用是否包括在租金中。租金一般应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如果购买租赁物使用外币的,可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币种支付。租金币种的选择可以与购买合同中的币种相同也可以不同,但要注意汇率风险的防范。利率也是影响租金总额的重要因素之一。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利率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固定利率是在全部租赁期间租赁费率固定不变。浮动利率就是每隔一定时期租赁费率根据市场利率或贷款利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租金的次数,每次支付的金额,是在每次付租期开始日交付租金还是在每次付租期末日交付租金等。

 

 

  融资租赁合同是企业对外活动的一种方式,涉及到企业的基本利益问题,律师提醒企业老板一定要谨慎为之,不可忽略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来源|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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